时间:2021-11-03 来源:北京证券交易所
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上市公司定期报告、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的编制和披露,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,本所制定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——定期报告相关事项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——定期报告相关事项.pdf
北京证券交易所
2021年1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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